各位考生:
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,经网上报名、现场宣讲及报名、资格审查等环节,现已进入考核聘用阶段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聘用程序
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现场资格审查、考核测评(面试)、体检和考察、确定拟聘用人选、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、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。
二、考核内容和方式
考核测评(面试)主要采取面谈、面试和查验学术成果的方式进行,考核测评(面试)内容为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两项,其中专业素质考核采取学术成果评价和理论知识考察相结合的方式,相关领域专家与考生进行面谈,并对其学术成果现场打分;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考官直接向考生现场提问,考生现场口头作答,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表现现场打分,每名考生答题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。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%,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%。总成绩100分,总成绩=专业素质考核成绩×60%+综合能力考核成绩×40%,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评(面试)人数之比为1︰1时,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未达60分的,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。
三、考核时间
2023年6月2日,上午9:00。
四、考核地点
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办公区15楼(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二路19号)。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考生参加面试前,请认真核对考核测评(面试)时间。
(二)考生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、相关学术成果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,于考核测评(面试)当日上午8:30之前到达考核地点报到,上午9:00未报到的考生,按自愿放弃考核测评(面试)资格处理。
(三)参加考核测评(面试)考生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(普通话)答题。
(四)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,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,其他个人物品均需存入储存区。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核测评(面试)考场,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,将按照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(五)请各位考生考核测评(面试)期间自觉维护考场秩序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。
附件:考核测评(面试)人员名单
联系人:马淑珍、李梅
联系方式:0971—8139316、18697100257、15110946344
附件
考核测评(面试)人员名单
序号 |
姓名 |
报考单位 |
报考岗位 |
1 |
党贵卿 |
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|
纤维或纺织品检测岗位 |
2 |
王瑜 |
3 |
段茹雪
|
4 |
张勇 |
光伏产品及电站检测岗位 |
5
|
夏玲云 |
6 |
李娟 |
食品色谱分析岗位 |
声明:内容以官方为准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